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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受理2015年台州经济开发区(台州绿心旅游度假区)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通告-台州公租房

发布日期:2015/12/22 1:31:10 浏览:1946

为解决城镇新就业人员、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基本居住需求,根据《台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》(台政办发〔2013〕12号)、《关于公布2015年度台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通知》(台政办发〔2015〕30号)、台州经济开发区(台州绿心旅游度假区)《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》(台开绿[2015]106号)等有关规定,决定开展2015年度台州经济开发区(台州绿心旅游度假区)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及审核工作,现将申请受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受理时间

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22日(工作日)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
二、申请对象和条件

区域:台州经济开发区(台州绿心旅游度假区)(包括符合条件的非台州市区户籍务工人员)。

类别:公租房按准入条件分。

1.城镇新就业人员(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10年内);

2.外来务工人员。

请申请人根据家庭状况按类别申请。

详见台州经济开发区(台州绿心旅游度假区)管委会网站通知公告。

三、受理地点

台州市办证中心20号窗口提交书面申请。

咨询地点:台州市府大道289号耀达大厦1915办公室。

咨询电话:0576-*******

0576-*******

台州经济开发区(台州绿心旅游度假区)管委会

2015年12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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